浙科金辦發〔2023〕2號
各相關單位:
為加強依托單位管理,保障2023年省基礎公益研究計劃項目組織實施,根據《浙江省基礎公益研究專項依托單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浙科金辦發〔2021〕10號),現啟動2023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申請、基本信息完善和管理工作年報的相關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托單位注冊申請工作
(一)申請注冊條件
浙江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等公益性機構及建有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或重點實驗室的企業,原則要求設立并正常運營1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向省基金辦申請注冊成為依托單位:
1.業務范圍中具有科學研究的相關內容;
2.具有從事基礎研究活動的科學技術人員隊伍;
3.具備開展基礎研究所需的條件;
4.具有專門的科研項目管理機構和制度;
5.具有專門的財務機構和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等內控制度;
6.具有必要的資產管理機構和科研設備管理辦法等內控制度;
7.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均非省基礎公益研究專項依托單位。
(二)申請受理時間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4日
(三)申請注冊程序
1.申請單位應先授權一位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專職人員,登錄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網(http://zjnsf.kjt.zj.gov.cn/),進入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信息管理系統,在線填寫單位管理員注冊申請,并上傳《單位管理員授權委托書》(附件1)。
2.經省基金辦審核通過后,賦于單位管理員資格及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信息管理系統操作權限。單位管理員在線填寫并提交依托單位注冊申請,并上傳《浙江省基礎公益研究專項依托單位承諾書》(附件2)和其他相關材料(具體操作見附件3-4)。
3.省基金辦接到受理申請后,十個工作日內將審核結果反饋申請單位。
二、依托單位基本信息完善工作
已具有資格的依托單位無需重新注冊,請各依托單位管理員通過“會員中心-依托單位信息完善與修改”欄目,對本單位基本信息進行完善和更新(操作說明詳見附件5)。單位基本信息完善工作應在本年度項目申報開始前完成。
三、依托單位管理工作年報填報工作
(一)填報對象
已具有資格的浙江省基礎公益研究專項依托單位,本年度新注冊的依托單位無需填報。
(二)工作要求
1.請各依托單位于2023年3月13日-4月14日期間,登錄“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在“單位管理工作年度報告”欄目在線填報《浙江省基礎公益研究專項依托單位管理工作年度報告》,并上傳相關資料(操作說明詳見附件6)。
2.依托單位管理工作年報應包括2022年單位基礎研究管理情況、重要成果產出情況、項目申報及資助情況、科研平臺建設情況、在研項目執行情況、科研誠信情況以及對省基金管理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等內容。
3.各依托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管理工作年報及相關材料,根據《浙江省基礎公益研究專項依托單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浙科金辦發〔2021〕10號),未按要求上報管理工作年報的依托單位將暫停項目申報資格1年,連續2年未上報管理工作年報的依托單位將注銷其依托單位資格。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鄭圣彪,電話:0571-85214970;
電子郵箱:zhengsb@zjinfo.gov.cn。
附件1:單位管理員授權委托書
附件2:依托單位承諾書
附件3:依托單位管理員操作手冊
附件4:依托單位注冊操作說明書
附件5:依托單位信息完善操作說明
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