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依托單位管理,保障2025年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組織實施,根據《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管理實施細則》(浙科金辦發〔2024〕18號),現啟動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申請、基本信息完善和管理工作年報的相關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托單位注冊申請工作
(一)申請注冊條件
浙江省內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建有(含共建)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或技術創新中心的科技型企業以及其他公益性機構,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省基金辦申請注冊成為依托單位: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設立并正常運營1年以上;
3.業務范圍中具有科學研究的相關內容;
4.具有從事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隊伍;
5.具備開展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所需的條件;
6.具有專門的科學研究項目管理機構和制度;
7.具有專門的財務機構以及科研經費管理制度;
8.具有必要的資產管理機構和制度;
9.具有必要的科研誠信建設機構和制度;
10.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均非省基金依托單位。
已獲批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可直接注冊。
(二)申請受理時間
2025年3月20 日至2025年6 月30日
(三)申請注冊程序
1.申請單位應先授權一位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專職人員,登錄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門戶網https://zjnsf.kjt.zj.gov.cn,進入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信息管理系統,在線填寫單位管理員注冊申請,并上傳《單位管理員授權委托書》(附件1)。
2.經省基金辦審核通過后,賦于單位管理員資格及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信息管理系統操作權限。單位管理員在線填寫并提交依托單位注冊申請,并上傳《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承諾書》(附件2)和其他相關材料(具體操作見附件3-4)。
3.省基金辦接到受理申請后,十個工作日內將審核結果反饋申請單位。
二、依托單位基本信息完善工作
已具有資格的依托單位無需重新注冊,請各依托單位管理員通過“會員中心-依托單位信息完善與修改”欄目,對本單位基本信息進行完善和更新(操作說明詳見附件5)。單位基本信息完善工作應在本年度項目申報開始前完成,年度立項過程中依托單位如有信息發生變更,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省基金辦提出變更申請。
三、依托單位管理工作年報填報工作
(一)填報對象
已具有資格的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本年度新注冊的依托單位無需填報。
(二)工作要求
1.請各依托單位于2025年3月20日-4月30日期間,登錄“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在“單位管理工作年度報告”欄目在線填報《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管理工作年度報告》,并上傳相關資料(操作說明詳見附件6)。
2.依托單位管理工作年報應包括2024年單位基礎研究管理情況、重要成果產出情況、項目申報及資助情況、科研平臺建設情況、在研項目執行情況、科研誠信情況以及對省基金管理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等內容。
3.各依托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管理工作年報及相關材料,根據《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管理實施細則》(浙科金辦發〔2024〕18號),未按要求上報管理工作年報的依托單位將暫停項目申報資格1年,連續2年未上報管理工作年報的依托單位將注銷其依托單位資格。
四、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胡 禾 0571-81053272
技術支持:鄭圣彪0571-81053276
浙江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3月20日